甲、乙、丙三人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一台机器设备作为出资,评估作价20万,后因市场变化,该机器设备市场价仅为15万元,甲乙丙没有其他约定。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丙三人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一台机器设备作为出资,评估作价20万,后因市场变化,该机器设备市场价仅为15万元,甲乙丙没有其他约定。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和丙可以请求甲补足5万元的差额

B.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甲未履行全面出资义务

C.甲不必补足差额(正确答案)

D.甲需补足差额


Tag:大学会计知识竞赛 差额 人民法院 时间:2021-10-21 15: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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