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构建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可以采取下列哪些处理措施?


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构建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可以采取下列哪些处理措施?

A.初次违规被查实的,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其他绩效奖励全部扣发、下一年度岗位津贴按50%发放、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和聘任高一级岗位、教师资格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直至撤销资格等处理。(正确答案)

B.对再次顶风违纪实施有偿补课被查实的,或有偿补课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或干扰阻挠执法查处、影响极坏的,或涉嫌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直接给予开除处分。(正确答案)

C.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优秀教师、模范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获得者参与有偿补课的,取消其所有学术类和综合类荣誉称号及待遇,并追回发放的研究性经费、奖励性资金。(正确答案)

D.见习期、试用期内的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被查实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正确答案)


Tag:教师职业素养应知应会知识竞赛 教师 岗位 时间:2021-07-20 13: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