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过程中,新就业地和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存在异议的,如何妥善处理争议问题?
跨省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过程中,新就业地和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存在异议的,如何妥善处理争议问题?
正确答案:1.双方协商解决,新就业地或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对传递的信息、基金以及地方性政策有异议,无法继续办理转移手续时,应主动通过部转移系统、办公电话等方式与对方社保机构取得联系,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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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7-02 2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