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刘是某服装商标加工企业老板,也是一位爱心人士。2020年,他招用了20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成员,并和他们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为他们缴纳了“五险一金”。对于新招用的20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成员职工,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精神,企业可以享哪些税费优惠政策?扣除标准是什么?能够享受几年?
老刘是某服装商标加工企业老板,也是一位爱心人士。2020年,他招用了20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成员,并和他们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为他们缴纳了“五险一金”。对于新招用的20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成员职工,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精神,企业可以享哪些税费优惠政策?扣除标准是什么?能够享受几年?
正确答案: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精神,可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按招用人数按定额扣减,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能享受3年。
解析: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精神,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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