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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至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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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至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Tag:
社会保障概论
伤残
工作
时间:2021-06-17 15:08:20
上一篇:
工伤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5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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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社会办”是社会福利制度的显著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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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为12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
劳动能力鉴定后,被确认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可以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护理费。
3.
一级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30个月的本人工资。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支付给工伤造成永久性残疾的职工。
5.
七至十级伤残职工,同样享有定期伤残津贴。
6.
我国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为两级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7.
世界上最早实行工伤社会保险的是德国。
8.
职工违反操作规程受伤不能算作工伤。
9.
登记失业率是国际上通行的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宏观经济中失业状况最基本指标。
10.
我国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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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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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自动离职者,都属于自愿失业。自愿失业者,没有资格申请失业保险待遇。
3.
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主要有失业保险待遇支出、促进就业支出、日常行政管理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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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的待遇给付内容,主要包括失业保险的享受资格、失业保险的给付标准、失业保险的享受期限、失业保险的给付停止等。
5.
“就业导向型”失业保险制度的宗旨,在于更加凸显失业保险的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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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丹麦分别在1906年和1907年立法建立了非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
7.
根据失业原因的不同,非自愿失业可分为摩擦性失业、技术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周期性失业、季节性失业。
8.
国际劳工组织认为失业的人应该积极寻找工作,而且寻找工作的行为是可以检验的。
9.
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水平只需要“保基本”即可,无须随其他社会成员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10.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不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