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进步解释中()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进步解释中()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A、电子文件
B、电子档案
C、电子数据
正确答案:C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进步解释中()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A、电子文件
B、电子档案
C、电子数据
正确答案:C
相关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