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067条所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


民法典第1067条所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

A、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B、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C、在攻读本科阶段的成年健康子女

D、有劳动能力但没有工作的成年子女

正确答案: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Tag:子女 学历教育 原因 时间:2024-04-26 16:3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