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中国公司法,比较分析国有独资公司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结合中国公司法,比较分析国有独资公司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正确答案:根据我国公司法,两者主要有以下区别:(1)两者的概念内涵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所谓“国有独资公司”,在我国公司法中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3分(2)投资主体不同,具体表现为股东人数不同和股东身份不同。根据我国公司法,国有独资公司的投资者只有一个且特定为国家,国家通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出资人的职责,因此属于有限责任公司中较为特殊的一人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对其全部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国家享有股权并以其出资承担有限责任。而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必须是二至于五十人,股东可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国家。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财产由公司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享有股权并以其出资承担有限责任。3分(3)设立主体不同。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主体被严格限制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对国有独资公司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则无此限制。3分(4)公司章程的产生不同。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而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3分(5)公司的组织制度不同:①股东会的设置不同。由于国有独资公司只有国家一个股东,因而在机构设置上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对公司的重大事项(例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等)行使股东权,其他股权(例如经营计划、经营方向、机构设置、人员聘用和任免等)则授权董事会行使。而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则必须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其最高决策机构。2分②董事会的设置与职权不同。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必设的机构,可行使部分股东会职权。而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并非必设机构,主要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不能行使股东会职权。2分③监督机构的设置不同。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其成员不得少于5人,主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构、部门委派的人员以及公司职工代表等组成。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而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可设立也可不设立监事会,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无上述限制。2分④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2分


Tag:公司治理 公司 股东会 时间:2024-03-12 09: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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