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下列不属于物权的法律特征是()。
精华吧
→
答案
→
知识竞赛
→
职工法律知识竞赛
下列不属于物权的法律特征是()。
A.物权的客体是物
B.物权是一种相对权(正确答案)
C.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
D.物权是一种排他的权利
Tag:
特征
法律
时间:2021-01-17 15:26:05
上一篇:
甲作为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丙签订了一份货物运输合同,后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换为丁,现丙欲起诉追讨货物运输款,则被告为()。
下一篇:
为了耕种自己的土地而必须经过他人土地的,可在他人土地上成立通行权,该通行权在物权的权利体系中属于()。
相关答案
1.
某影星因声音独特并拥有特定的口头禅而被大众熟知,如果该影星想使用法律手段对自己的声音加以保护,对声音的保护应当参照()保护的有关规定。
2.
在法定代表人和法人关系的问题上,下列哪项表述是错误的?()
3.
关于什么叫做民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4.
在运输过程中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6.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7.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费用。
8.
管理人管理事务经受益人事后追认的,从管理事务开始时起,适用()的有关规定,但是管理人另有意思表示的除外。
9.
管理结束后,管理人应当向受益人报告管理事务的情况。管理人管理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
10.
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能够通知受益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受益人。管理的事务不需要紧急处理的,应当等待()的指示。
热门答案
1.
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应当采取有利于()的方法。中断管理对受益人不利的,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
2.
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的,合伙合同终止;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合伙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3.
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4.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
5.
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
6.
合伙人()因执行合伙事务而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7.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该项事务的执行。
8.
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9.
合伙人的债权人()代位行使合伙人依照本章规定和合伙合同享有的权利,但是合伙人享有的利益分配请求权除外。
10.
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