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下,共有人转让其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份额的,应及时将转让条件通知其他共有人,有两个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不成的情况如何处理?


共同共有下,共有人转让其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份额的,应及时将转让条件通知其他共有人,有两个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不成的情况如何处理?

A.按照一人一半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B.按各自共有的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C.按照处分共有财产的共有人决定比例

D.以最先提出来的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六条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Tag:转让 不动产 动产 时间:2020-11-08 14:07:49